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
通   知
汴政办[2017]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冬季清洁取暖是中央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对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改善大气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攻坚、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推进方案》,我市按照“建立台账精准替代”的原则,在城市和县城已完成散煤用户的“双替代”工作,并根据我市农村地区电网改造比较成熟,空调、电炊具较为普及的现状,为引导农村居民合理用能,鼓励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出台了对农村居民冬季取暖用电量实施普惠制的电价补贴政策。为进一步深化细化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居民、学校、养老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等能够清洁取暖温暖过冬,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坚持做好散煤禁烧工作
  按照深入推进燃煤治理、严格禁止燃煤散烧,源头压煤减污、减少冬季燃煤污染的总体要求,客观认识和分析燃煤散烧治理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支撑作用,继续以“最严细的管控、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追责、最严厉的处罚”的举措,改善全市人民赖以生存的大气环境,持续推进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双替代”完成情况
  既要蓝天白云,又要温暖过冬,清洁取暖必不可少。各县、区要对“双替代”工作完成质量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户一档”与入户排查相结合,检查“双替代”户是否具有取暖设备,是否知晓有权选择取暖电价补贴或气价补贴其中一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修正运行补贴台账,保障“双替代”居民清洁取暖设备“用得上”、“用得起”。
  三、加强清洁取暖设备保障工作
  当前我市对农村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已实施了普惠制的电价补贴政策,即按照农村居民“一户一表”冬季12月_次年3月抄见电量每千瓦时补贴0.3元的标准,逐月发放至用电账户,最高补贴3000千瓦时。为充分保障贫困户能够真正享受到电价补贴,决定对农村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设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取暖设备扶持项目,纳入《开封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由政府提供取暖设备供贫困户使用,保障其温暖过冬。
  农村贫困户清洁取暖设备采购价限定为500元左右,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核拨,由各县、区依规采购安全可靠的知名品牌,由市委农办统一协调组织发放。
  四、认真做好所属单位清洁取暖工作
  各级教育、民政、卫计部门要认真排查,督促推动所属机构具备冬季清洁取暖条件并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公办幼儿园、学校、敬老院、乡镇卫生院、诊所等清洁取暖设备不足部分由所属县区政府统筹解决;各级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卫计部门负责督促民办教育机构、养老院、卫生所(室)具备冬季清洁取暖条件,确保学生、老人、患者正常取暖。
  五、做好建筑节能提升工作
  对我市具备改造条件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养老院、乡镇卫生所(室)等建筑,住建部门要做好配套维护结构改造工程,实施工程纳入开封市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项目。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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